珍爱生命 安全出行
——我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讲座
12月2日,是我国第八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为了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做到交通安全警钟常鸣,我校特邀请了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丁晓晖于下午16:40在学校田径场对全校师生进行了题为“守规则除隐患,安全文明出行”交通安全教育讲座。
讲座中,丁副大队长充分肯定了我校对交通安全教育的高度重视和取得的成绩,同时通报了攸县“11.24”交通事故的案例,深入分析了事故中两位同学的违规行为,并从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交通环境、交通法规、事故处理等方面入手,结合案例,用血的教训说明了违反交通规则带来的种种危害,给全校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交通安全教育课。他强调,交通安全关系到我们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生活。当今,全国交通安全形势不容乐观,每年由于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达近6万余人,其中有很多是中小学学生。
丁副队长根据交警值勤中发现的部分学生骑行摩托车、电动车上下学的情况,向全体同学提出了“两个自觉”和“两个坚决”,并要求同学们时刻将交通安全牢记心中,远离交通事故,拥有一个安全、健康、快乐的人生。接着他详细地阐述了“两个自觉”和“两个坚决”的具体内容。关于两个自觉,一是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交通安全法规,做到安全文明出行;二是自觉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掌握基本交通安全常识。关于两个坚决,一是坚决不坐“三无”(即无驾照、无牌照、无营运证)车辆,不坐货车、农用车等非法车辆,不坐超载、超速车辆;二是坚决不驾驶机动车辆(含电动车、摩托车、汽车)。通过他的讲解,师生们对交通安全及交通事故有了清醒的认识。
最后,丁副大队长寄语所有同学“守规则除隐患,安全文明出行”这句话, 学会尊重规则、遵守规则,并践行到每一次交通出行中,保护好自己生命健康这个“1”,然后在“1”的后面添加一个又个“0”,活出自己精彩而有意义的人生!
讲座结束后,学校主管安全的刘远见副校长再次重申了我校交通安全教育的各项规定,特别强调严禁学生骑行摩托车、电动车上下学,严禁学生在校内骑自行车,严格遵守校内单车推行制度,严守交通规则,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做到“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
此次交通安全活动让师生更全面深入地了解了交通法规,提高了师生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的自觉性,对保障师生的交通安全、维护校内外交通安全秩序、争创平安校园起了积极的作用。
稿源:学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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